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招聘公告
来源: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经湖北省民政厅批准、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公募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为湖北省妇联。基金会以关爱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帮扶救助困难妇女儿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高妇女儿童素质能力,改善优化妇儿发展环境,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为宗旨。自成立以来,先后实施了“金凤工程”、“公益木兰”、“母亲健康快车”等公益慈善项目,为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送去了温暖和关爱。
因工作需要,基金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招聘岗位、岗位职责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1.综合部副部长1人
岗位职责:
(1)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活动方案、讲话、报告、会议纪要等材料;
(2)负责会议、活动、调研、交流等事项的组织协调;
(3)负责工作人员的聘用、考核、薪酬福利、奖惩、培训、档案管理等工作;
(4)配合完成其他工作。
2.综合部宣传与新媒体编辑专员1人
岗位职责:
(1)起草、编辑宣传稿件;
(2)负责新媒体的运营管理;
(3)参与舆情监测与处理;
(4)配合完成其他工作。
3.筹资部筹资专员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基金会公益项目和活动筹款方案;
(2)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募捐工作;
(3)配合完成其他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1986年2月及以后出生);
2.综合部副部长、宣传与新媒体编辑专员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筹资部筹资专员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均不限;
3.热爱妇女儿童公益事业,无影响履职的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意识,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强,作风扎实;
4.中共党员优先,有2年及以上在4A级及以上社会组织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薪酬及福利
1.参照湖北省内公募慈善组织同层级人员确定薪酬标准,实行基础工资和岗位绩效工资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3.提供专业化培训。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填写报名表,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业绩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1521904680@qq.com,邮件标题及打包文件名统一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报名时间从2021年2月19日8:30起至2021年3月5日17:30截止。
(二)资格审查。2021年3月8日至3月12日,基金会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官网(http://www.hbfefzjj.org.cn/)公告。
(三)笔试。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予以取消,并通过官网进行公告。笔试初步定于2021年3月下旬举行,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实行百分制计分,具体日期另行公告。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百分制计分,具体以官网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基金会。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小于3: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五)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基金会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六)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基金会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聘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由基金会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
五、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信息均通过基金会官网(http://www.hbfefzjj.org.cn/)进行公告。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咨询电话:027-87736366,87278655(孙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27-87237556(湖北省妇联机关纪委)
办公地点:武昌区中北路知音广场5楼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基金会负责解释。